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如何填写?

2024-11-22 18: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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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安全隐患治理规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治理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部门 

经济类型       自定整改期限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负责人电话 

从业人员人数 预投资额 

手机             电子邮箱        实际投资 

邮政编码      排查日期        报告日期 

所属行业      隐患分级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整改责任人   排查人            报告部门       上年销售收入      

完成日期     隐患基本情况    治理措施       监控措施

说明

行业领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民爆、旅游、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贸易、道路运输、公路养护、水运、铁路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和航油企业、渔业、农机、学校、商场、建筑、水利、电力、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其它。 

表格填写报送:此表由企业填写,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本单位存档一份,不上报;限期整改(含有部门限期整改)的一般以上隐 患一式三份,本单位存档一份,报县级安监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各一份,县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原则,将复印件留存, 原件上报上级部门。

填表人(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治理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源。没有事故隐患就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消除事故隐患就是消除生产安全事故。下面对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类等进行简要分析,帮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事故隐患进行认定和处置。

2、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此定义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法定的。仔细分析,这一定义有优点也有不足。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4、事故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5、分四级: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不含)以下。

6、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以下。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扩展资料

一、法律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经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监督管理、罚则、附则5章32条,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二、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回答2:

你就按照表格内容填写。把你单位设计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逐条罗列出来,再把每一条的整改对策和时间以及责任人填写完整。就可以了。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源。没有事故隐患就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消除事故隐患就是消除生产安全事故。下面对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类等进行简要分析,帮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事故隐患进行认定和处置。

2、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此定义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法定的。仔细分析,这一定义有优点也有不足。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4、事故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


5、分四级: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不含)以下。

6、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以下。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