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
“光是电磁波的一种”,这时,“电磁波”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从伽马射线、x 射线、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无线电波(微波、短波、中波、长波……)等一切电磁辐射
“电磁波可以穿透不透明的物质”,这时,“电磁波”是一个狭义的概念,一般特指无线电波,因为在物理学发展过程中,曾经用“电磁波”专指无线电波,那时还没有认识到可见光和无线电波本质上是一样的。当然伽马射线、x 射线等穿透力更强,也是特定范围的“可以穿透不透明物质”的电磁波
而“不透明物质”,明显就是指不能被可见光穿透的物质
你的推理,前后两个“电磁波”概念的内涵并不一致,逻辑上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至于不同波长范围的电磁波,能否穿透某些特定物质的问题,就超出了初中物理的范畴;如果完全从理论上进行计算,甚至是大学物理也难以处理的。
如果从概念上讲,每种物质都对特定的电磁波有特定的吸收/阻挡能力,就是对可见光,最常见的仍然是选择性穿透,比如说红色玻璃,对红光而言是透明的,对绿光、蓝光而言是不透明的……;光学玻璃,对可见光的吸收是很小,但对一定范围的紫外线来说,可以看做是不透明的……
无线电波的透射能力,一般而言,除了导电材料、导磁材料,基本上都可以穿透,因为其波长很长,往往超过了一般材料的尺度;其频率相对较低,在绝缘材料中的传播可以看做电场、磁场感应的准静态变化;而伽马射线和 x 射线,则因为频率极高,波长极短,粒子性较强,光子能量高,不易被普通材料吸收或散射……
第二个问题:
至于左手定则、右手定则,还是应该在清晰理解课本内容的情况下记忆。
其实到了高中或者大学可以讲得更明确,都是右手定则:运动电荷在磁场中受力——洛伦兹力的方向,是电荷速度矢量 叉乘 磁感应强度矢量,即右手四指沿电荷速度、磁感应强度方向握拳,拇指指向的和上述二矢量所在平面垂直的方向
我感觉你的问题是自己搞糊涂了:
电磁作用产生力,左手定则:掌心面对磁力线箭头, 四指指向电流方向,左手大拇指指向——导线受力方向(初中课本可能称作运动方向,不够准确但容易理解)
而发电机类问题,其实你要用左手定则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应该注意,四指还是要指向电荷运动方向:这里是导线运动方向;然后拇指指向的是导线中电荷受力方向:这里是产生感应电动势的方向,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回路中的电流方向。
仔细比划几次,你会发现,这和“右手定则”(拇指指向发电导线运动方向,四指指向回路电流方向)是一致的
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多琢磨琢磨,花几天功夫好好理解一下。当年我初中的时候在这里花了不少时间,才总结成统一的“运动电荷在磁场中受力”的统一规律,课本上的左右手定则当作不过是简易算法来记忆。但到了高中乃至大学就省事了,因为老师教的我都自己推理出来了……当年还自豪过好一阵子,自以为如果早生一百年,说不定也能混个物理学家当当……
你的第一个问题超出了初中物理的学习范围;光波是电磁波的一种,但是它只是电磁波的一个极小范围。如电磁波的波长是几埃米(10^-10)到几万米,而光波的波长都在几微米。电磁波的穿透不像子弹那样,而是衍射(绕过去)和感应(电磁感应)。
2、可以从因果关系进行区分;
因导线的运动而产生电流的判断,用右手定则;图中一般用v表示。
因电流而使导线运动(受磁场力)的判断用左手;图中用F表示。
(1)学弟把光的定义弄错了.x射线也是光.光分为可见光和不可见光.可见光属于波长较长的那种.波长越长光子能量越小.
(2)电场可以产生磁场,但变化的磁场才会产生电场. 要考虑条件.
周期性电场产生周期性磁场
周期性磁场产生周期性电场
1.通常所说的光是可见光,而不透明是什么呢?就是可见光透不过去啊,呵呵
2.“已知磁场方向和通电导体运动方向,为什么用的是右手定则???”这句话我觉得不对,通电导体在磁场中的受力本来就是用左手定则的呀,磁场方向穿过手心,四指指的是电流方向,大拇指指的是受力方向,两个确定另外一个。总之,世界是和平的,没有悖论!
1、电磁波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物质,传播时不需要介质。而是否能穿过不透明的物质与电磁波的频率有关,频率越高穿透能力越强,如X射线,γ射线,而光还达不到那样高的频率,所以就无法穿透不透明的物质。电磁波的衍射和穿透本质是不一样的。
2、左手定则是判断安培力的和洛伦兹的,右手定则是判断感应电流方向的,两者的使用条件不同。同一个电路给了运动方向就右手定则判断感应电流,给了电流方向就判断安培力,实际上电动机和发电机的原理是差不多的,就是能量转化的方向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