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能解除吗,是否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2024-11-30 1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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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吴民群因前妻有残疾不能生育,于是夫妇俩便想收养子女。经人介绍,吴民群与前妻于1971年收养了刚出生的王卫星。收养后,吴民群和前妻共同抚养王卫星,养父母子女关系一直很融洽。1988年6月,吴民群前妻病故,吴民群拟再婚,遭到王卫星的极力反对,经亲友劝说,王卫星勉强同意。1990年3月,吴民群再婚。此后,养父子之间产生隔阂,双方常为琐事发生矛盾。特别是王卫星与继母相处不睦,时常争吵,并借故辱骂,甚至殴打养父和继母。于是,吴民群于1994年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王卫星对他不尊不孝、用污言秽语污辱他的人格,并打骂其继母,扰乱和破坏了他的晚年生活为理由,要求解除其与王卫星的养父子关系。
王卫星则辩称,我由养父收养并抚养成人,但自养母去世养父再婚后,家庭关系起了变化,养父对我的生活不关心,我在家里得不到温暖,养父现在想抛弃我,我现在没有工作,生活上没有经济来源,如解除了养父子关系,我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故不同意解除养父子关系。
问题:收养关系能解除吗?
答: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民群与王卫星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吴民群将王卫星收养并抚养成长人,尽到了养育子女的义务。王卫星本应尽孝敬父母的义务,但其却在养父再婚后,不孝敬养父,还经常吵闹,致使吴民群夫妇不能安居生活,虽经调解,养父子关系仍不能改善,再继续生活,对双方的生活确实不利。故认为可以判决解除养父子关系。考虑到王卫星尚无工作,又无住处吴民群可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并准许王卫星暂住原处。
本案是收养人要求解除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根据当事人对解除收养所持的一致或相反的态度,收养关系的解除可经由两种不同的方式处理。一是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另一种是收养关系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1)收养关系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求本人同意。”此外,《收养法》还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也是可以协商解除收养关系。
①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在养子女成年之前,解除收养须得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在养子女成年以后,解除收养关系须得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同意,无须以送养人的同意为解除收养关系的必要要件。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应就解除后的财产和生活问题达成一致。
②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按照我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因成立收养关系的不同而各有不同。收养关系仅依书面协议成立的,当事人应达成解除收养关系书面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成立的,当事人应到公证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解除。
(2)收养关系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这里所说的一方,是指收养人、送养人和已成年的被收养人。一方解除收养关系只有基于法定理由,始得解除,并须经法定的程序办理。
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理由: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的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收养法》还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收养人、送养人、成年养子女均可在具有法定理由的情形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在本案中,吴民群解除与王卫星的收养关系,属于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且王卫星已经成年,且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已经恶化而无法共同生活。因此,法院判决依法解除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是正确的。

回答2:

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根据当事人对解除收养所持的一致或相反的态度,收养关系的解除可经由两种不同的方式处理。一是收养关系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另一种是收养关系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1)收养关系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求本人同意。”此外,《收养法》还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也是可以协商解除收养关系。
①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在养子女成年之前,解除收养须得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在养子女成年以后,解除收养关系须得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同意,无须以送养人的同意为解除收养关系的必要要件。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应就解除后的财产和生活问题达成一致。
②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按照我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定,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因成立收养关系的不同而各有不同。收养关系仅依书面协议成立的,当事人应达成解除收养关系书面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成立的,当事人应到公证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解除。
(2)收养关系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这里所说的一方,是指收养人、送养人和已成年的被收养人。一方解除收养关系只有基于法定理由,始得解除,并须经法定的程序办理。
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理由: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的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收养法》还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收养人、送养人、成年养子女均可在具有法定理由的情形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回答3:

收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它的成立和终止与自然血亲不尽相同。那么,收养关系如何解除?解除收养关系条件有哪些?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怎么写?更多收养关系解除的知识请阅读本专题进行了解。
1解除收养关系条件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当然,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那么,解除收养关系条件有哪些呢?请看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法律咨询:我有一个朋友在十几年前收养了一个出生才3天的男孩,同时办理了收养手续;但是时隔十几年后的这段时间,男孩的亲生父母要求我的朋友归还小孩,但是我的朋友现在已经50多岁了,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而且现在还是一个人居住。如果我的朋友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这个合法吗?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根据《收养法》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回答4:

现实困惑
白某是一个10岁的小女孩,父母双亡,某女子姜某将其收养。自收养后,姜某经常打骂白某,情节非常恶劣。白某不堪忍受姜某的虐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其与姜某的收养关系。法院会支持白某的诉讼请求吗?
律师答疑
法院会支持白某的诉讼请求。法律对收养关系的承认,是为了给予被收养人良好的成长环境,创造对被收养人更有利的生活条件。如果由于收养关系的存在,给被收养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及心理创伤,则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本案中姜某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被收养人白某的行为,收养关系可以依法解除。
法条链接
《收养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理荟萃
收养行为是为了被收养人能够健康成长,收养人能够老有所养。当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关系恶化后,这种收养关系就无存在的必要了。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