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财产不一定都会受到法律保护,只有个人合法财产,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
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
3、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者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
4、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用具等。
5、文物。如书法、绘画、陶瓷、古籍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6、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
7、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
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个人的财产都会受到法律保护。
破坏个人财产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将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破坏个人财产,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要追诉刑事责任。
如果是该价值五千元以下的,可以通过调节、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
一、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
一般包括法定个人财产与约定个人财产,具体而言,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
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私人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严重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私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