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当月发放。
不是,教师的第十三月工资只发月工资里的基础工资或岗位工资。
1、第十三个月工资属于奖励性工资,201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在人社局批准审查后才能发放。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因处分立案审查考核不定等次人员不发放。
3、2013年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员不发放。6月30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必须发放。
4、全年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三个月人员的不发放。
5、2013年新招聘人员折半发放。
6、人才交流中心重新上岗人员折半发放。
7、离岗休息人员必须发放。
8、2014年第十三个月工资将放入绩效工资总量中,按有关规定发放。
教师的工资都是财政结算。
如果财政拨款及时的话,都是当月发放的。
不管是什么单位都是上个月工资下个月发,没有当月发的单位吧,当然日结的工资除外
当然是当月发放,按照相关规定教师的工资是由财政足额拨款当月发放
未办理工资关系转接手续,在编在岗的教师统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