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里的双倍工资问题

2024-11-23 21: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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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赔偿自己双倍工资,但由于劳动者本身的情况不符合相关的规定,仲裁机构就没有满足劳动仲裁时的诉求,等于是在劳动仲裁的时候输了,这个时候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在仲裁的时候要求双倍工资的时候,必须要弄清楚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双倍工资赔偿,如果不属于的话是无法争取到的。双倍工资在劳动法是有两个规定的,一个就是没有签劳动合同并且工作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另一种情况就是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但是公司不让签。这两种是可以申请双倍工资的,其他情形是不可以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仅供参考

 如果是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那么把劳动者入职第2个月到第12个月期间的已发工资,再合计一下,加个总和即可。

如果是计算违法解除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那么按劳动者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可。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3:

这种情况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已经与公司形成雇佣关系,就可以在申请仲裁是索要5至9月份的两倍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