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没规定扣员工工资最多不超过多少

2024-12-02 13: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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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无论金额多少。

只有劳动者因为重大过失或主观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每月扣除的工资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直接以劳动者违反其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行为,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回答2:

不得超过工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即以上海为例,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税后2300.
假设工资是2500,其百分之八十是2000.那么公司扣除款项后需支付2300.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假设工资是4000,其百分之八十是3200,扣除后费用高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公司扣除款项后需支付3200.
需注意的是,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是税前的,所以请先了解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回答3:

请问一下,工厂每月对特殊岗的津贴,产量绩续都有不同的服利补贴,在没有做错任何事情的时候,带线管事的都有把员工的工资克扣,把克扣的补贴分享给他家人,老乡,并且每次问他有什么理由克扣补贴都答复不了,找主管问这也没有用,请问一下这克扣的福利能要回来吗,这对劳动者是不是不公,在辞职的时候能一要回这几个月的福利吗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