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求论文3000字左右 十万火急

求论文,有意帮忙者,重谢。。。
2024-12-26 07: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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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生的价值,应该活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如果,你有绝佳的眼光,才可以看到真正的人生价值。人对价值观念的取舍标准,完全要看个人的选择,因此,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也决定了他的生活型态。

  有人觉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所以,就选择读书作为人生的目标与价值的标准;有人觉得金钱至上,没有钱万万不能,所以,选择了努力赚钱做为人生的奋斗目标与价值,因此,你的价值观也反应在你的生活里。

  某件东西,对某人有很高的价值,但是对另外一个人,可能毫无价值可言,所以,人对于价值的确有主观上不同的认定,就如同对成功一词的定义是一样的。但是,若能追求心灵的充实,而不只是对物质世界的汲汲营营,那么人生的价值,就会确立在正确的方向上。

  自我的价值,并不在于外面的评价,而是在于我们给自己正确的评价上。坚持自己崇高的价值,接纳自己、鼓励自己,并给自己成长的空间,那么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无价之宝」。

  现实的人生就是--学会自己在群体中的价值。

  我相信有许多的机会及幸福不是人人皆可得之,但是,你却可以去创造属于自己的机会和幸福;我也相信人人皆有缺点,然而,每一个人都有他可爱和美丽的一面;我确信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富贵之人,但人人皆能活出自己的不平凡;我更相信不是人人都能成为圣者或是伟人,但你却可以做好你自己。

  人要看重自己、相信自己,不要让别人来界定你的价值,因为,你自己就可以创造自我的价值。不过,每个人心目中的跟他人心目中的价值落差,应该是每个人内心深处最害怕面对的事实。

  每个人都在寻找方法来定义自己的价值。因此,你认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你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人与人在沟通时,通常,都会带着个人的观点与习惯,并用头衔和卷标去看待别人,这些都会影响你和别人沟通时,每个人所对你的态度或认同感。

  很多人都是带着「有色」的眼镜去看别人,这个「色」也就是每个人身上无形的卷标,有些人的确是以这些外在的、有形的、无形的个人主观因素来决定一个人的价值。

  要创造自我的价值观,整体而言,就是在面对别人的压力、问题、冲突时,能用同理心来思考,并且透过更深一层的了解和思索,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每个人都希望最理想的人生境界是--把每个角色都扮演好,以及获得别人的肯定与赞美。事实上,那是一个很难达成的理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立场,换句话说,他们不会都肯定你、称赞你;也就是说,不必把自我的价值放在别人的肯定与否定上。

  人必须要肯定自己,勇于创造自我的价值,千万不要因为别人的否定而丧失了自信,要做个有自信、有能力的人,也就是善于创造自我价值的人。

  生命的意义不在活得长、活得久,而是在于活得精彩、活得充实、活得有价值。

  一个人的价值,并不是确立在别人对你主观的认定上。也许,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长短,但至少,我们还能选择自己的人生价值,不是吗?

  人生是否越来越丰富,决定权在于你自己,随时让自己的心灵保有不间断的创造力,对世界保持开放的心胸,就能随时建立起新的关系,并且能够勇敢面对一切。

  所谓人生的价值,是指真正的相信自己,真正面对自己内在的心声,倾听自己的想法,并做出明智的选择。

  人类一直在寻找方法来定义自己的价值。因此,你认为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你可以肯定自己、创造自我的价值,但千万不要因为别人的否定而丧失了自信,一个有自信、有能力的人,就是善于创造自我价值的人。

  人的一生当中,总是不停地追求着某些事物,而又不时地逃避着某些事物。其实,能拥有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只是一种过程、一种方向;而非生存的状态,也不是目的。

  生活的方向是由自己的整个生命来选择,也是由心灵的意志所转化,它们皆是自主而无待的。有价值的人生特质,是愿意敞开接受的心灵,面对一切的发生和经验,不断的自觉,并放松自己对自己的反抗和拒绝,而用更舒服、更确实的方式来评估自己、接受自己。

回答2:

人生价值是价值的属概念,也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特定关系。在人生价值关系中,价值客体是人生,指的是一个人的生命过程的一系列实践活动;而价值主体则是人。人生价值不同于其他客体的价值,一方面,人生价值必须体现为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人生价值又必须表现为满足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因此,人生价值是个具有多维性的价值系统。
首先,人生价值是人生社会价值和人生自我价值的统一。人是社会的人,人生具有社会历史性和客观实践性,人的社会价值就表现为个人行为同他人、社会群体需要之间的一种肯定关系,标志着作为客体的人对作为主体的他人或人类社会的有用性,贡献和意义。而人生的自我价值表现为人还具有对自己的有用性,即满足自己的需要。一般物在主体同客体的关系中,只是作为客体而存在,而人则既是主体又是客体。在人生价值关系中,所反映的.主要是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也包括个人与自我的关系,社会和“自我”都处于价值主体的地位。从个人对社会的关系来说,他表现为客体,因为他的人生价值要靠社会来评价。从个人的行为或一生对自己的利害关系来说,他又表现为主体,就是说他是站在个人需要的立场上来评价自己的行为有无价值的。正是人本身在价值关系中所具有的这种主客体两重性,构成了人生价值的二重性。一方面,人生价值必然具有社会性;另一方面,人生价值又都具有自我性。社会实践反复证明,世界上任何一个有价值的人,其人生在对社会、对他人具有价值意义的同时,都毫无例外地对自我也具有价值。我们所讲的人生社会价值,指的是个人的人生能够满足社会需要而对社会具有的有用性。我们所说的人生自我价值,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个人自我认识、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实际存在和实现的自己满足自己需要的肯定关系。在这里,人生的社会价值和人生的自我价值是统一的,不是完全对立的。但我们平时讲的人生价值,一般强调的是人的社会价值。

其次,人生价值是人生物质价值和人生精神价值的统一。作为人生价值的主体,无论是“社会”还是“自我”,都具有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的需要。因此,人生价值的两重性又进一步体现为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人生的物质价值是指个人以其创造的物质财富和服务性劳动,满足社会和自我的需要,促进社会繁荣和发展。人生的物质价值不仅仅指个人和社会的物质消费价值,而且包括物质生产价值。人生的物质价值是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生价值的基础。人生精神价值,是个人以他创造的精神产品及其思想观念,道德情操等满足社会和自我的精神需要,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求。人生精神价值是在人生物质价值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是人生价值不可少的重要方面。

总之,人生价值是一个具有丰富内容的概念,是由几层价值关系结构而成的。从人生价值的主体需求对象讲,分为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从人生价值需要主体看,分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人生的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它们都是人的能动创造力实现的结晶,也是对人生目的和行为表现所做出的一种社会评价。正确认识和评价人生价值,是人类社会进化的重要杠杆,也是正确选择人生道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条件。

物质待遇,是绝对不能完全而且正确地体现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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