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从2012年开始连续剧都是一集不中断地放完的。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在答贝塔斯曼记者问时表示,电视台播放电视剧时,每集(以45分钟计)可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其中19点至21点之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可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