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的实际上是劳动争议时效的问题
劳动争议时效,即我们日常所称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届满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在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会对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进行保护,但在法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届满之后,权利人再行使请求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便不再进行保护,也即权利人丧失了申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期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时效分为两类,一类是为期一年的一般时效;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限无限期,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由此可见,你的劳动争议时效期至2012年11月,关于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的问题,新的《劳动合同法》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明文规定“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也就是对该修正案实行前的劳务派遣无力。 你提到的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涉及双倍工资时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实践中,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往往不会主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那么,劳动者需要在什么期间内主张权利。
一般认为,分析双倍工资案件仲裁申请时效的适用,首先应当界定双倍工资罚则的性质,是劳动报酬或者法律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追索的是双倍工资差额,因为,在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劳动者双倍工资中的一倍即劳动报酬。关于双倍工资的罚则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当中非常明显,双倍工资实际上是法律在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签订或者续签合同时而苛以的一种法律责任,其中一倍是正常出勤的劳动报酬。双倍工资差额即另外一倍工资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因此,应当适用为期一年的一般时效。
小妹,你现在已经不能追诉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了。
因为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你是2011年12月离职的,如果要追责,应当在2012年12月前提出。而且,即使是还没有过仲裁时效,如果要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的话,你手上还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你和该公司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在申请仲裁的时候也尽不到举证的义务,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以后你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就当是吃亏买了一次教训。
以下的法条供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种法基本都是不溯及既往的,以现在的要求去制裁已经发生的你觉得的合理吗?当然你这种情况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的两倍劳动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至于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上虽说报酬不得低于一定的标准的,但是劳动条件的是可以约定的,只要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行了,从你的表述中,用人单位与你约定的月工资应该是不违法的。还有,仲裁应当在一年内提出,如果现在离你离职已经过了一年,那么仲裁委是不会受理你的仲裁申请的,就是说,现在你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当然如果没有过一年仲裁时效,提起仲裁不会影响你的工作的,毕竟仲裁必要时才用你去。
从第二月开始每月工资双倍,另外从第三个月就转正了,第三个月开始的工资按转正后的计算。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时效期间是1年,截止2012年12月,所以没过时间。如果你去仲裁或者诉讼可能要请个假什么的,没别的影响。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你与改单位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除补缴劳动者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外,还应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支付给职工经济补偿金。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对于这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不但要支付上述各项补偿金,还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因此你需要收集好证据证明你与这个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
但是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你为什么现在才想起追究责任?我建议赶紧行动,因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两年。特殊时效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为1年。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换言之,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先申请仲裁,但是你这情况已经过去了一年以上,不能申请仲裁了。至于还能不能起诉,按照这个仲裁前置程序设置的规定,应该是不可以了的,但是,我认为根据立法精神,你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因为时效为两年,即2013年11月,建议你早点聘请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律师港湾上有很多这方面的律师,也有全国各地的律师,你可以去了解一下。或者你也可以亲自到你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一下。
你已经离职一年以上,过了时效,是不能再提起仲裁的,并且新劳动合同法只是针对7月1日以后,之前的不会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