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说你误解劳动法,只能说劳动法误导了你。根本没什么同工同酬,实际只是同岗同酬,或者像政府内部那样说好理解,就是什么编制拿什么工资,临时工再怎么辛苦,也只能和其他临时工同岗同酬。你可以“同工同酬”,但你只可以和其他签了第三方公司的同事“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