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佩慈.
也许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没有多少人还能知道这个名字,这个1992年掀起宝岛旋风的大男孩,这个曾风靡东南亚的阳光小子。
那个时候,我还在上小学。最初的喜欢,其实很简单。因为许多人都说,那个时候的哥哥长得很像他。莫名就觉得有几分亲切。 所以在那个最懵懂的年纪,第一次关注一个明星。
那时的他,炙手可热。初出茅庐,便红遍天下。因着一张天下无双的美少年的脸,以及一个无限灿烂阳光的笑脸,轻易就获取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名与利。太阳当空,少年正意气风发,他高唱:青春正年少我应该大声笑……
他们说他是台湾刘文正时代后的第一个偶像。他们说他的未来无可限量。他是唯一一个能以自己的独特魅力跟当年四大天王分庭抗礼的艺人。他在哪里,尖叫声就在哪里。 如果那个时候有网络,“林志颖”这三个字,一定占据所有娱乐版头条。
那一年,他才17岁。《17岁的雨季》的那年。全国流行林志颖式发型。
臭美的哥哥也留了颖式发型,买了所有他的磁带。我就每天听着他的歌,一遍又一遍。买他的贴纸,在歌本上抄他的个人资料。
平心而论,唱歌的确是他的软肋,虽然他以此成名。看来上帝是公平的,不会轻易让谁完美。 不过,丝毫不能减弱喜欢他的人对他的痴迷。
三年后,根据台湾的法律,他必须服兵役。这是许多艺人事业的分水岭。许多明星甚至不惜伪造证明来逃避服兵役。 的确,没有人知道2年之后会怎样。 最后一次演唱会上,他露出坦然明亮的笑容,唱起那首:再见了我的朋友后会有期。如果你想听我的故事,等我回来再告诉你。 底下歌迷一片泪流,高呼:小志等你回来!
后来我上了初中。他服了兵役,消失于娱乐圈。
江山代有才人出。娱乐圈更甚。一波又一波的新“偶像”层出不穷。
忽然又一天,发现他又出现了——却是另一番天地了。 新人笑盎然。
喜新厌旧,是那个圈子最浅显的规则。fans是最狂热的,却也是最健忘的。
他的事业再不能如从前风光。专辑不能大卖,电影遭人诟病。 颁奖典礼再难看到他的身影。 我忽然开始心疼他。像心疼自己的哥哥一样。
一次看到一篇访谈,他说:我服兵役时候万人去送我,回来的时候却没有人接机。 这一句,让我心酸得掉下泪来。
我甚至觉得他不再适合这个圈子。给他带来过万千荣誉的的绝美的娃娃脸,成了事业的绊脚石。当年同类型的苏有朋、金城武都已经靠电影成功转型,他的娃娃脸,要怎么转型??
我竟然替他担忧以后的生计。离开了娱乐圈,没有读太多书的他要靠什么技艺来维持日后的生活?曾经无限风光的他要如何适应这忽然的落差??
而也只是担心而已。毕竟,一个太过遥远的人。一个几乎消失在视野中的人。
而后继续会有我喜欢的明星出现,比如安在旭。
后来,听说他把事业中心放在了热爱的赛车上。并且常有佳绩。
后来,又听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电子迷。喜爱研究一切电子类的产品。
又后来,听说了他演的段誉,在网上被评判。
我对他的关注,随着他的曝光率的降低,也越来越少。
又过了几年,我已经过了迷恋偶像的年纪了。再看到偶像剧,会不屑一顾嗤之以鼻。不会长期的再喜欢某个明星,更不会傻傻到收集所有的资料。
昨天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大大的吃了一惊。
岁月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过多的痕迹。我跟别人笑言:比他小2岁的哥哥都老了,连我都老了,他却还是那么年轻,看起来还跟个十八九岁的大男孩。
昨天挑战节目里的他,笑容依旧,勇敢睿智,最出色的完成任务,言谈恳切有礼。最后他对消防队员鞠的一躬更让我觉得敬佩与骄傲。(呵呵,像自己的一个亲人一样,为他的成就与素养而自豪)
我竟然感到舒心:毕竟他还是成熟了,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他,应该已经拥有了一颗豁朗的心。 他知道有另一条道路更能实现他的价值。 让我这样的陪他成长的fans欣慰。
忽然想起那首十多年前的《戏梦》: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 是的,我们在这把飞刀中一天天的变老了。
而你,却依旧是你。
有个歌迷说得好:深藏在心底,不代表忘记。 再过三十年,我想我依然会记得这个陪伴过我的童真岁月,又陪伴我一起长大、变老的大男孩——林志颖。
感谢你丰富过我的岁月。
谨以此文纪念我逝去的少年时光。
我心看志 标签:小志 林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