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音乐时期的旋律多为严谨、典雅、端庄的风格,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则主观性相对更强,强烈、自由、奔放等等是这个时期的主要风格;而民族乐派最鲜明的特点是调式,旋律及和声。在调式上,许多作品以大小调为主,同时间插民族民间音乐中特有的各种调式和音阶,如各种民间自然调式、升高四级音或七级音的小调、五声音阶、大小调交替以及少量的全音音阶等;在旋律上,不仅具有各自不同的民族风格和个性特征;同时也具有共同的特性,如旋律线大多以自然音进行为主,以有别于晚期浪漫主义音乐中常见的变化音进行,给人以质朴亲切之感。其节奏复杂多变,节拍不对称,变换亦不规则;在和声上,穆索尔斯基和格里格的表现手法尤为大胆、新颖,富于描绘性和色彩性。在他们的作品中,出于不同表现的需要,创造性地使用特殊结构的和弦、复和弦,以及各种和弦的意外性连接,有时突出传统或民间调式功能和声,有时又故意模糊其功能作用,造成调式与和声不明确或朦胧等,其中在某些方面预示了印象派的和声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