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未签订仲裁协议的,发生纠纷其中一方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2024-12-26 19: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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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有答辩且答辩中未对仲裁的管辖问题提出异议,则说明对方也接受仲裁。去查一查仲裁法就清楚了。
比如:1: 《仲裁法》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前提出。

回答2:

该情况不会发生,因为没有冲裁协议,冲裁庭不会受理。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第58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回答3:

你好!根据《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如果不明确同意进行仲裁,则仲裁机构无相应管辖权。此复!

回答4:

如果答辩状没有提异议,则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