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产生的经济纠纷的责任承担者在应为公司主体本身,最多最多再加上投资人(如果是个人合伙或者合伙企业或者公司的法人资格被否认)。与公司的普通员工没有关系,除非该员工侵占了公司财产或者在工作中出现重大渎职行为。总而言之该业务员不需要承担所谓的连带责任。
不用,你已经履行了你的催促收款义务了,没有归还就不是你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