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第一次开庭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2024-11-24 10:02:3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判决是否离婚,法院一般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生效后6个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答2:

六个月后再向法院提,如果还不同意,就分居三年,再离

回答3: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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