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企业税负会产生的影响有:
1、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核心思路是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服务业发展,同时“营改增”也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从理论上看,“营改增”能够避免重复征税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但是,实际上,由于企业类型不同、各行业的经营模式不同等使得税改的对企业的影响和效果也不尽相同。
2、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
原先营业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征收的税率一般为 5%,而现在由5%的价内营业税下降到了3%的价外增值税,税率的减幅是很明显的。据资料统计,在试点的上海地区,在大约 13.9 万户试点的企业中有 9.1 万户为小规模纳税人,它们大多数是小型微利企业。这些企业的竞争压力大,在税改之后,它们的税收减幅大约 40%,国家极大的支持和推动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就业。
3、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影响对于不同的行业,由于存在进行税额的抵扣和税率设置的差异,影响也不尽相同。下面主要从文化创意企业、服务型企业、物流企业、交通运输业企业和建筑业5个类型的企业进行分析。
(1)文化创意企业。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包括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含广告代理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含会议展览代理服务)。文化创意企业原来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而在其税改后由5%的营业税变为6%的增值税。直观上看税率有所上升,但是企业在相关服务过程中所采购的固定资产,材料费等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可以凭票抵扣,所以,总体的税负不会上升甚至会获得一定程度的下降。
(2)服务型企业。
服务型企业相对较为特殊,其人力成本在企业成本中的占比较高,因此依靠服务所创造的利润也是企业利润的绝大成分。该类企业比较不容易获得增值税发票,可以尽享抵扣的进项税比较少,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的税率要比原先营业税的税率要高,这将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3)物流企业。
根据“营改增”规定,一般纳税人的物流企业适用于11% 或6%的增值税税率。而其进项税额的抵扣,主要包括用于物流派送所需的外购燃料、外购设备等,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在外送服务过程中所支付的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人力成本等成本费用不在进项抵扣范围之内。在总体上估算,税负会有所增加。
(4)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原来适用于 3%的营业税,营改增后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税改之前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等都是不能够进项抵扣的,但在“营改增”之后,企业购入的汽修配件、固定资产等都可以尽享抵扣,可以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但实际上,对一些刚起步的企业或者已经运营一段时间较为成熟的企业来说,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并不多,资金缺乏的企业还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来运行,但是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同时,这些企业的成本支出主要为人工成本,这部分支出又无法抵扣,税务负担将有所加重。
(5)建筑行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取决于于适用税率水平、毛利率及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占比等因素,税改后适用税率低、毛利率较低、可抵扣项目占比较高的建筑企业受益较大。由于增值税相对营业税税率提高且抵扣不充分,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首先面临的就是期初税款抵扣问题,主要涉及到建筑企业期初库存材料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一方面有利于建筑企业提高机械设备装备水平,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化资产结构,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和流水线,减少作业人员,降低人工费支出,又反过来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最后,约占35%比例的人工成本中,不全是本企业自身发生的人工费,其中还包含至少20%劳务分包成本,由于国家对劳务公司是否也实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还没有定论,如果不同步进行改革,这部分劳务分包成本对建筑企业增值税税负影响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