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取得工资48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3500)*3%=39元
(2)私有出租住房1年, 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当年3月份发生租房装修费用2000元。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800)*10%=1400*10%=140元
4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800)*10%=1400*10%=140元
5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400-800)*10%=1800*10%=180元
1月、2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这9个月应纳税额=(3000-800)*10%*9=1980元
(3)3月份为A公司进行讲学,取得酬金2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2000-800=1200元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200*20%=240元
(4)3月份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40000元,李某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给灾区。
应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扣除限额=32000*30%=9600,小于实际捐赠的10000,只能扣除9600
应纳税额=(32000-9600)*20%*(1-30%)=3136
(5)3月份出访美国,在美国讲座取得酬金收入1000美金,主办方扣缴了个人所得税50美金(汇率1:6、3)
折合人民币报酬=1000*6.3=6300,应纳税所得额=6300*(1-20%)=5040
按我国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5040*20%=1008
外方已扣除的税金=50*6.3=315
应补纳=1008-315=693元
6)3月份取得购买的国家发行金融债券利息收入1000元。
本项免税。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不同于负税人。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通常情况下,纳税人同时也是负税人,即税收负担最终由纳税人承担,如所得税的负税人就是纳税人。但有些税种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并不一致,如流转税的税款虽由生产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纳税人缴纳,但税收负担却是由商品或服务的最终消费者承担的。
纳税人也不同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是法律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
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如个人所得税就是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是两个相对称的法律概念。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基于法律规定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