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程序?

2024-12-03 0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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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带着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手续费用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1、需要双方提供的证件有,带着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

3、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房屋租赁证,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承租人如果为境外人员的,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需在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在登记备案后方可领取房屋租赁证。

6、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房屋租赁的相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7、出租人和承租人应该认真填写《房屋租赁合同》上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后,送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受理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并发《房屋租赁证》。

8、在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后并持《房屋租赁许可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及出租房屋标牌。承租人如是外埠人员须要到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拓展资料: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参考资料: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回答2:

1个小时就可以了啊 房东要准备房产证复印件1份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租户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份 如果房东要押金的话 要准备一张白纸 打一个收条

回答3:

应该有房屋出租方办理,房屋租赁要产生房屋租赁税,这其实应该由房屋出租方承担,不过...房屋租赁整都是由出租方去办理的,全部费用都是由出租方来出,租赁方将负责的是给付...

回答4:

拿那些手续到房管局办理就行了

回答5:

一、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收费-发证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证明房屋产权、使用权合法的有效证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4、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材料
5、出租委托人代管房屋,须提供房屋产权人委托代管、授权出租的证明材料
6、出租抵押的房屋,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