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渝办发【2011】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市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
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申请时,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迁移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随迁人关系)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人均30平方米以上);
3、购房者本人在主城区工作已满五年以上的,出具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聘用书》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务工文件材料。
4、购房者本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的(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需《出生医学证明》、《独子证》、计划生育部门等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证明(16岁以上的需出具在校证明)。
我是在重庆做二手房中介的,迁户口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5分钟就搞定了,你把你的意思给派出所的人讲,他会喊你出示证件,证据, 就OK了
在重庆如果买的一手房,迁户口需要一个半月,户口就能迁到了。没有产权证,就算购房合同都可以办迁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