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2、 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没有合同,有没有其他可以证明事实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有,不仅可以要到工资,还可以向单位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工资的数额,没有书面的约定,只能参照公司的实际给其他员工发放的数额——同工同酬,如果这个都证明不了,那就只能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了。
你就只能运用人证了,但是风险很大,一般只有人证的话仲裁和法院都很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