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出去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可以不去做伤情鉴定吗?

公安机关出去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可以不去做伤情鉴定吗?
2024-11-24 16:28:5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见:《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可以看出: 公安机关只负责告知被害人关于鉴定机构的名称、地址,由被害人自行去鉴定,办案民警不陪同。

回答2:

不去鉴定的话,公安局出具的委托书有什么用啊
就是要你拿委托书去医院做伤残鉴定,因为如果是作为证据的话,医院必须公安局出具委托书才能代为鉴定,并在委托书上签名才能作为合法依据

回答3: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