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财产各自存在各自的名下!离婚时算是共同财产吗

2024-11-24 0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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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回答2:

你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得的收益,无论存放在谁的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夫妻双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答3:

结婚前,可以用婚前财产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既可以个人归个人所有,也可以个人的归双方共同均分所有。前提是内容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经过公正后才能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