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写发文机关署名。
公文处理须遵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范。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只有一个行文单位的,在公文标题里已出现发文单位名称,文后可以不再署名,只在日期处盖章就行了,如果标题里没有发文单位名称,文后还是要署名的。多单位联合行文的文后必须逐个署名。
最新的国标党政公文行文格式请在百度搜索“GB/T 9704-2012”详细查阅。
不需要,因为公文一般是红头的,上面就代表了单位,后面只需要加盖公章就行了
署名是说写一遍这个机关的名字,"印章"是指在机关名字和成文日期上盖章。所以正文尾要写机关名和日期
要写明时间日期和发文机关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