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货物运输方式
在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涉及的运输方式有很多,其中包括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河流运输、邮政运输、公路运输、管道运输、大陆桥运输以及各种方式组合的国际多式联运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货物运输方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运输方式
在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中,涉及的运输方式有很多,其中包括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河流运输、邮政运输、公路运输、管道运输、大陆桥运输以及各种方式组合的国际多式联运等。下面介绍几个实务中常见的运输方式:
海洋运输(ocean transport)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运用最广泛的就是海运。
目前,海运量在国际货物运输总量中占80%以上,之所以被广泛采用,是因为有以下明显优势:
a.通过能力大。海运可以利用四通八达的天然航道,不像火车、汽车受轨道和道路的限制,故其通过能力大。
b.运量大。海运船舶的运输能力,远远大于铁路运输车辆,如一艘万吨船舶的载重量一般相当于250~300个车皮的载重量。
c.运费低。按照规模经济的观点,因为运输量大,航程元,分摊于每货运吨的运输成本就少,因此运价相对低廉。
海运虽有上述优点,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例如,海运受气候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航期不易准确,而且风险较大,运输速度也相对较低。
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
铁路运输是仅此于海运的主要运输方式,海运的进出口货物,也大多是靠铁路运输进行货物的集中和分散的。
铁路运输有很多优点,一般不受气候条件影响,可保障全年的正常运输,而且运量较大速度较快,有高度的连续性,转运过程中可能遭风险较小。办理铁路货运手续比海运简单,而且发货人和收货人可以在就近的始发站(转运站)和目的站办理托运和提货手续。
航空运输(air transport)
航空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与海运、铁路运输相比,具有运输速度快、货运质量高、且不受地面条件的限值等优点。因此,它最适宜运送急需物质、鲜活商品、精密仪器和贵重物品。
公路运输(road transportation)
公路运输是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它不仅可以直接运进或运出对外贸易货物,而且也是车站、港口和机场集散进出口货物的重要手段
内河运输(inlandwater transportation)
内河运输是水上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连接内陆腹地与沿海地区的纽带,在运输和集散进出口货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邮包运输(parcelpost transport)
邮包运输是一种较简便的运输方式。各国邮政部门之间订有协定和合约,通过这些协定和合约,各国的邮件包裹可以相传递,从而形成国际邮包运输网。由于国际邮包运输具有国际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的性质,加之手续简单费用不高,故其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运输方式之一。
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
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自动化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的先进的运输方式,它可适用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及国际多式联运等。
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的连贯运输方式,它一般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二.进出口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在洽商交易时,买卖双方必须就交货时间、货运地、目的地、能否分批装运、转船、转运等问题商妥,订立在合同中。装运条款与合同性质及运输方式有密切关系。
明确合理地规定装运条款,是保证进出口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条件。
我国的进出口合同大部分是FOB、CIF、CFR合同(贸易术语),而且大部分货物是通过海运,按照国际贸易惯例解释,在上述条件下,卖方只要装有合同规定的货物在装运港履行交货手续,取得清洁的'装船单据,并将其交全买方或起代理人,即算完成交货义务。因此,上述合同的装运条款应包括:装运时间、装运港、目的地、是否允许分批装运与转船、装运通知、滞期、速遣条款等内容。
装运时间(time of shipment)
装运时间,又称装运期,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件,如违反这一条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卖主赔偿其损失。
装运港和目的港(port of shipment & port of destination)
装运港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目的港是指最终卸货的港口。
分批装运和转船(partial shipment)
分批装运是指一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装运。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装货港口,也不做分批装运论处。在大宗货物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交货数量、运输条件和市场销价需要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
装运通知(shippong advice)
装运通知是在采用租船运输大宗进出口货物的情况下,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条款,规定这个条款的目的在于明确买卖双方责任,促使买卖双方互相合作,共同做好串货衔接工作。
装卸时间、装卸率和滞期、速遣条款(lay time & demurrage & despatch money)
装卸时间是指允许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间,一般以天数或小时数来表示。
装卸率是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一般按照正常的装卸速度,掌握实事求是的原则。装卸率的高低,关系到完成装卸任务的时间和运费水平,装卸率规定过高或过低都不合适。规定过高,完不成装卸任务,要承担滞期费的损失;反之规定过低,虽能提前完成装卸任务,可得到船方的速遣费,但船方会因装卸率低,船舶在地时间长而增加运费,致使租船人得不偿失。
滞期费和速遣费
如果在约定的允许装卸时间内未能将货物装卸完,致使船舶在港内停泊时间延长,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则延迟期间的损失,应按照约定每天若干金额补偿给船方,这项补偿金叫滞期费。反之,如按照约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提前完成装卸任务。使船方节省了船舶在港的 费用开支,船方将其获取的利益的一部分给租船人作为奖励,叫速遣费。按惯例,速遣费一般是滞期费的一半。滞期费和速遣费通常约定为每天若干金额,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
三、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签发给出口商的证明文件,它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向银行结算货款或进行议付的重要单据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运输单据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海运提单、铁路运单、承运货物收据、航空运单和邮包收据等,现将主要运输单据简述如下: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
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它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时,必须提交正本提单。
铁路运输单据
铁路运输可分为国际铁路联运和国内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前者使用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后者使用国内铁路运单。通过铁路对港、澳出口的货物,由于国内铁路运单不能作为对外结汇的凭证,故使用承运货物。
收据这种特定性质和格式的单据。
航空运单(airway bill)
航空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航空运单还可作为核收运费的依据和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据。但航空运单不是代表航空公司的提货通知单。在航空运单的收货人栏内,必须详细填写收货人的全称和地址,而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
邮包收据(prcelpost receipt)
邮包收据是邮包运输的主要单据,它既是邮局收到寄件人的邮包后所签发的凭证,也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当邮包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它还可以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但邮包收据不是物权凭证。
多式联运单据(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s,C.T.D.)
多式联运单据是在多种运输情况下所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这种运输单据虽与海运中的联运提单有相似之处,但其性质都与联运提单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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