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吗?

2024-12-14 07: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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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楼上的回答不对,可以授权。

《立法法》对这个问题有专门规定。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项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回答2: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制定行政法规是宪法赋予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国务院推进改革开放,组织经济建设,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1.立法权。包括:(1)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2)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3)当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法律制定以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时,进行法律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所以,全国人大常委没有权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