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审时间和范围
年审时间:2008年4月1日至5月31日进行,所有年审材料于5月21日前上报市局或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县)局。
年审范围:所有2007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新发展守重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报告;
(2)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呈报表;
(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存档表;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5)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章程);
(6)法定代表人和合同管理人员的《企业合同签订管理资格证》复印件;
(7)最近两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银行、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涉信证明;
(9)新申报守重企业考察情况表;
(10)淄博市企业信用协会会员申请表(市级守重企业);
(11)企业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省级的一式三份,市级的一式二份。
2、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材料包括:
(1)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年审报告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3)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存档表;
(4)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5)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以上材料,省级一式一份(存档表三份),市级一式一份,初审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分级备案。
对企业而言,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2007年度“守重”企业年审工作。同时也欢迎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争取早日加入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行列中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市的诚信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