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预算收入,是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是为实现特定经济社会领域的政策目的依法向特定群体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一种非税收入。按规定,部门和单位使用基金时,应严格按资金渠道,在规定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内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
但地方政府性基金有其不同的产生背景和现实状况,在相当程度上是我国财政体制失范的产物,并在事实上曾经一度或一直被滥用。实践中用基金收入还债的情况在地方比较普遍。
地方政府用来还债的钱,应该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因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包含债务收入,如政府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借款收入、国库券收入等。按收支渠道一致的原则,也应用这个板块的收入来还债。
PS:你总结的两个公式,第一个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