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这个问题问得好,很多不在体制的人容易混淆,解释一下有利于提高认识。大家对公务员比较熟悉,我先通俗解释一下公务员。
所谓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国家行政职能,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重点是在“行政”二字,即必须是行编制人员才算公务员,否则其他的都不能称之为公务员。按职位性质,公务员干部序列分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厅、正厅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在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也有管理岗设科员、正副科、正副处,因此社会上有些人将事业单位的人,甚至是老师都称之为公务员,其实是错误。
准确地讲,事业单位人员只能说是公职人员。什么叫公职人员?大道理我不讲,说一个概念大家就懂了,即,只要有国家财政供养的,有编制的,无论大小多少,都可称之为公职人员。因此,公职人员肯定包括公务员,除此之外,像国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无论是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还是自收自支的,包括老师、医生、工勤人员,甚至是环卫工人,只要在编在职,都算国家公职人员。
一句话,公务员肯定是公职人员,而公职人员却不一定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