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2025-01-01 06:00: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所以可以夫妻双方达成协议,一方不分财产(难度可想而之)。
二、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就主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回答2:

根据你的陈述,简单分析如下: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以上为婚姻法的明文规定,仅供参考。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此外一方有重大过错行为,可以少分或不分。

回答4:

对于一方在赡养老人,抚育子女承担了较多义务的可多分,对于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造成离婚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回答5:

协商
对方有过错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