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政策性补缴是什么意思?

2024-11-25 07: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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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养老保险补缴是遇到‍社保中心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的缴费部分由单位次月或调整期以后缴纳的部分,就是补交。自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统筹范围内在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具有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因历史客观因素应保而未保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

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在按规定重新认定后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照上述适用范围及申报办法处理。


扩展资料

一、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3、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回答2:

  养老保险政策性补缴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政策进行补缴的规定,是指特定的人群,例如前几年出台的五七工,符合条件的,可以补缴养老保险,领取退休费的一种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回答3:

符合政策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对象如下:

(1)从2000年1月1日起新参保职工,其参保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全民固定工的工作年限、部队军龄、知青上山下乡年限等有关规定的视同年限)的职工。

从2000年1月1日起参保的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主,从工商营业执照核发时间起计算补缴年限。

(2)职工本人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后,其中断缴费年限的职工(中断缴费年限指:职工本人纳入社会保险机构建立保险关系后中断缴费的年限),可以办理补缴。

(3)凡1997年底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应在办理退休时,按有关规定的补缴标准补足15年后,方可予以办理退休手续。

(4)从2000年1月1日起新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的退休人员,其退休前的连续工龄满15年及以上的原已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发给退休金的人员。

应补缴年限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加上2000年1月起至办理补缴时的年限计算。

(5)凡属1999年底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其参保前的工作年限,不予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已缴费年限的基数(工资总额)不予变动,不能再办理补缴加大缴费基数。对已纳入社会保险机构计发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予办理补缴年限,不得再重新计算养老金待遇。

回答4:

城镇职工缴纳的社保,包括了五险,主要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还有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政策性补缴,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政策进行补缴的规定,是指特定的人群,例如前几年出台的五七工,符合条件的,可以补缴养老保险,领取退休费的一种政策,楼上的解释不负责,和现在领取退休金的没关系,和社保有没有钱也不是一回事。

回答5:

养老保险政策性补缴是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的政策。养老保险政策性补缴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规定,限制条件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