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名下的房子要给我老公。是买卖还是继承好。我老公名下无房产。我和我婆婆都有。房子是二十年的老房子

2024-11-24 12: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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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继承的话,确实很费劲,而且会有很多后遗症(法律问题再此就不多做解释了)

建议用买卖方式过户,是比较简便的,费用和赠与差慧散不多,但将来再次售出会节省大笔税费

赠与:之后再卖就要收漏配差价20%的所得税,因为赠予得到的部分,原价是0,差价就是全额的成交价
当然要是房子以后不准备卖了就不用考虑这个问题了。
买卖:可以选择较低的价格成交,以减少税费,而且再卖只要交差价20%的所得税,这个差价比赠予得到的要少得多了。
一般的过五年的普通住宅,赠前搜氏与和买卖的总费用差异很少,主要是为今后考虑。
建议走买卖

回答2:

如果你公公就你老公一个孩子,当然蔽逗是继承的好。但是鉴于你公公还有母亲在,继承的时候要有遗嘱或赠与的公证会更合适,你老公一旦接受了你公公的房产,如果培并念你公公不在了,赡养你老公奶奶的义务也就责无旁贷的要和你公公的兄弟姐妹配困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