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如果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5、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6、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欠款如何走法律程序
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如果对方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内提出异议,则本案就应马上起诉。如对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收集交易证据,2、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