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说好一个月的试用期,两个月后交了转正申请,可没有音讯,现在7个月了,公司觉得不合适希望换岗

2024-11-24 05:23:0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首先想问下你还打算在这个公司做吗?如果打算做,就只能“忍气吞声”,不过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哪怕给你换了岗位也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这点你可以提醒用人单位。如果不打算做或者确定公司也不想要你了的话,你可以根据以下劳动法条款看你单位是否违法,如果违法你可以仲裁,不要嫌麻烦,有证据(打卡记录,考勤表,公司领导签字文件等)仲裁很简单。
还有就是你签了劳动合同了吗?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是这样的: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你根据你签的合同时间看看是否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在范围内,那就没有把柄了。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上岗30天内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没签,你可以根据你上岗的时间要求此期间给你赔偿双倍工资。

嗯嗯,协商的方式是可以的

回答2:

一般这种情况就是公司不想要你了。

回答3:

我也这么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