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
1、中国实行的是无罪推定原则。
2、无罪推定,又可称为无罪类推(与有罪类推相对应),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除以上内容外,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
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3、《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1.如楼上所答(条文我就不重复写上了),学术界一般认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无罪推定,但似乎有一点保留。有罪推定之恶(已经不是漏洞和不足了)是很明显的。
举个例子,在有罪推定原则支配之下,警察抓了一个人,关起来审问。这人说我没干。警察(将来法官也如此)会说,“你说你没干,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没干?”试想一个个人,又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如何证明自己清白?这就是随意抓人关人,以及冤假错案的来源。而在无罪推定之下,你不用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是强大专业的司法机关来证明你有罪,证明不了就是天然无罪的,这是其一。
其二,有罪推定的时候,你被抓了,就被当成是“罪犯”或者至少是准罪犯了,罪犯当然人权比不上普通人,这样就会被不当的对待,于是乎逼供、拷打等恶行便堂而皇之了。封建社会就是典型的有罪推定,所以那时候用刑是合法的。
关于进步,我们国家现在在纸上(规定上),已经可以算是无罪推定了,但在很多人的意识里还是有罪推定,更可悲的是,有这种意识的人很多是司法工作人员。照样有人会说“你说你没干,有什么证据”。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
2.其他人是否构成312条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还要说得再详细一点才能分析。如果构成,则他们可以是“同案犯”,但不是共犯。也就是说不是他们不是共同犯罪的人,而只是在一个案子中犯不同罪的人。如果构成犯罪,则应属于赃款。
3.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求主观上须知道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的收益,如果既不能证明是知情,也不能证明不知情的,应该认定为无罪。这就是你的第一个问题——无罪推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并欢迎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