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劳动率计算,本国在小麦的生产上占有绝对优势,外国在布的生产上占有绝对优势。
2.进行劳动分工,本国专门生产小麦,外国专门生产布,则本国共能生产8单位的小麦,外国共能生产4单位的布。已知外国1单位的布可换本国2单位的小麦,则可进行交换——外国用2单位的布与本国4单位的小麦交换,这样本国和外国各能得到4单位的小麦与2单位的布。两国均能获益,当然,外国获益更多。
(1)以劳动生产率相比,本国在小麦的生产上占有绝对优势,外国在布的生产上占有绝对优势。
(2)进行劳动分工,本国专门生产小麦,外国专门生产布,则本国共能生产8单位的小麦,外国共能生产4单位的布。已知外国1单位的布可换本国2单位的小麦,则可进行交换——外国用2单位的布与本国4单位的小麦交换,这样本国和外国各能得到4单位的小麦与2单位的布。两国均能获益,当然,外国获益更多。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我得出如下计算公式。
1)CIF净价=含佣价-佣金=含佣价-含佣价*佣金率
650-650*0.02=650*(1-0.02)=637(美元)
答:净价为637美元。
2)因为对方要求增加佣金率至5%因此得出如下公式。
CIFC5%=净价/(1-5%)
CIFC5%=637/(1-5%)≈670.52(美元)
首先解答疑问,计算百分比单位的时候,计算期间是不能超过100%,这是铁律。换个说法,这个百分之百已经包括了cif价格和佣金的价格了,不可能超过百分之一百了。如果说是105%的话那就超出这个范围了,计算出来的结果肯定是错误的,因为它出现了额外计算量,不属于计算圆图中的东西了。建议提问者好好研究研究百分比圆图,因为我这么解释是很难解释清楚的,还是要依靠你自己的理解。
1)本国生产小麦有绝对优势,外国生产布有绝对优势。假使2单位劳动力全部投入生产小麦,那么本国可以生产8单位小麦,外国可以生产2单位小麦;假使2单位劳动力全部投入生产布,那么本国可以生产2单位布,外国可以生产4单位布。相比较可以得出以上结论。
2)考虑一国既需消费小麦,又需消费布,则如果本国投入1单位劳动力生产小麦,投入1单位劳动力生产布,则共能生产4单位小麦,1单位布;同理,外国能生产1单位小麦,2单位布。但如果进行劳动分工,本国专门生产小麦,外国专门生产布,则本国共能生产8单位的小麦,外国共能生产4单位的布。已知外国1单位的布可换本国2单位的小麦,则可进行交换——外国用2单位的布与本国4单位的小麦交换,这样本国和外国各能得到4单位的小麦与2单位的布。两国均能获益,当然,外国获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