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员
工作内容:负责飞机的驾驶工作,确保航行安全;负责处理飞机上的意外事件、突发情况;在遇到突发情况时,根据上级的命令改变航向,确保飞机安全。
2、领航员
飞机领航员是驾驶员的“指南针”,他为驾驶员提供准确的方向,以免飞机“迷路”。
3、飞行机械人员
飞行机械员负责航空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确保飞行的安全。
4、飞行通信员
主要工作职责是在飞机正常飞行或出现紧急情况时履行相应的通信程序,使用各类通信设备。
5、乘务员
空勤乘务员是在民用航空飞行器上,为旅客提供综合服务的工作人员。
扩展资料
航空人员应当接受专门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执照,方可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工作。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在取得执照前,还应当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可的体格检查单位的检查,并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体格检查合格证书。
航空人员应当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走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经检查、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