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天真,那有不加班的工作,规定是规定,你什么时候看过规定是有效的除非你刚进公司就开始和公司打官司?不然就安心工作,需要加班的时候就加班,如果太长就请假,干不下去就辞职,至于加班工资每个公司不一样,有的正规点强大的公司按国家标准1.5,2,3倍的加班工资,工资除以21.75天就等于你一天的工资,然后再算加班多少时间,再乘,再说如果小公司喊你填写个换休?让你主动放弃加班工资,或者延迟工作,也就是你荒废上班时间没完成,反正法律不完善,自己看着办,有的是漏洞,不然要律师干嘛
部分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全日制用工, 每周不超过44小时.
按法律规定,你平时超过8小时的工作时间,应按1.5倍给付工资.
设平时加班小时H,加班工资为: 1800/21.75/8 *H*1.5
周六和周日属于休息时间,加班按2倍计算工资,加班费计算把上面的1.5改成2.0
法定节假日按3倍计算.
这只是从法律层面上讲,实际情况是很多小公司不遵守法律, 恶意克扣工人应得的加班工资
一般企业不会按这个时间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里写的都是五天八小时。。只是正常上班按你说的这个时间来上班;
因为不符合劳动法,和你按这个签订合同你告他一状他就麻烦了,而且去劳动部门合同鉴证也不会过的。
1、这个规定没有问题,只要支付加班费就可以的。
2、上六休一,每天八小时的,周六的八小时要支付平均工资2倍的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必须安排劳动者休息一天,而且每周不能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延长员工时间的,那么要提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