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购买中国房产需要哪些手续

2024-12-17 1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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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及相关规定,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同时规定,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采取实名制,并持有效证明(境外机构应持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应持其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我方批准的证明)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则办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产权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外籍人士在中国工作满一年以上,出于居住目的可以在工作地买一套房子。
所需材料:
1.要有外国人在工作地的居住证(如果是国外人才引进居住证上会是lr开头,这个材料可能帮你免去房产税)
2.要有外国人在上海工作的劳务合同。
3.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没有,需要提供护照或有效的身份证明)
4.婚姻证明(如果没有结婚,需要当地开出单身证明)
一般程序:
1.购房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需要在合同中同时注明中文和外文姓名。
2.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明,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3.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4.备齐资料后,需首先交由工作地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查。
5.如购房人需要贷款且在工作地无固定收入的,其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证明均需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