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以你所述,是你爹妈婚后共有房产,他俩一人一半权益!你爹去世,按照继承法第一序列继承,由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这50%房产份额!你想要这房子产权,过户给你名下,必须和上面说的第一序列所有的继承人一起去公证处,办理你一人继承,其他人放弃的继承协议,而且要公证,这样你就有了50%的房产,再由你母亲把她名下50%以买卖或是赠与方式过户给你,这样你才能拥有所有产权!其他姊妹不同意放弃,就需要你们自行协商,由你做出适当补偿,打补偿协议,你们可以上法院申请司法裁决。
首先,诉讼不能得到所有权。
你父亲是哪年过世的?过世后这个房子你住了多久?要想稳妥处理,必须进行分割。除非放弃权利。
我这样比喻一下:遗产的房子若值30万,你母亲有15万;然后余下的15万,由你母亲、四个子女均分:3万/人。(无债务的遗产分割)
根据你说的情况,1万多元的补贴是你拿出来的,可以争取从分割房产中补偿给你。
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你妈妈、还有你三兄妹都是合法继承人,房子你只有继承的份额,而不能一人独占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