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出境,在携带现金方面是有一定限制的:
(1)出境时携带少于5000美金现金,无需向海关申报(与进境时携带多少无关);
(2)5000美金是指各类外币总额折合美金的数量(不包括人民币);
(3)出境是携带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人民币不属于外币范围,即人民币和美金携带入出境限额不合并计算。
我国的政策是这样:
旅客携带外币、旅行支票、信用卡等进境, 数量不受限制。
居民旅客(即大陆居民)携带1000美元(非居民旅客5000美元)以上或等值的其他外币现钞进境, 须向海关如实申报;复带出境时, 海关凭本次进境申报的数额核对放行。旅客携带上述情况以外的外汇出境, 海关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的“外汇携带证明”查验放行。
人民币。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出境, 每人每次限额为20000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2005年开始,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加拿大的政策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