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拥有者死亡后 土地是不是政府收掉 还是作为死者的儿女的遗产?

2024-11-25 09: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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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土地拥有者,这个说法不太准确,应该是土地使用权人。
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主要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公众相关的,主要体现为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继承其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目前中国的居住用商品房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土地使用权满70年的,如何处理目前无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上不能继承。但林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宅基地使用权,这个就复杂了,理论上来说不能继承,因为继承了就可能违反一户一宅基地的原则,但如不能继承,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处理,目前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回答2:

国有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作为死者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儿女)继承。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那时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不发生继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