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月16日,国务院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决定从1981年开始在国内发行国库券。该条例于当年3月8日公布。1981年发行国库券的数额为40亿元到50亿元。
国库券是国家财政当局为弥补国库收支不平衡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国家债券的主体部分和主要表现形式。因国库券的债务人是国家,其还款保证是国家财政收入,所以它几乎不存在信用违约风险,是金融市场风险最小的信用工具。国库券是国库直接发行的用以解决短期财政收支失衡的一种债券,由于期限短、流动性强、安全性高,被视为零风险债券或“金边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有“国库券”字样的不记名的国库券(实际上应该称为不记名国债,区别于金融学上称的1年以内的“国库券”)发行于1982年~1997年。最早发行应该是1982年。早先50年代发行过“爱国公债”,属性和之后的国库券一样也是不记名国债,但是没有称为“国库券”。
国库券是1877年由英国的经济学家和作家沃尔特·巴佐特发明,并首次在英国发行。沃尔特认为,政府短期资金的筹措应采用与金融界早已熟悉的商业票据相似的工具。后来许多国家都依照英国的做法,以发行国库券的方式来满足政府对短期资金的需要。在美国,国库券已成为货市市场上最重要的信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