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蛋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工作性质和工作地点,没写你可以直接告他合同无效,而且劳动合同不允许有强制劳动者行为的条款,否则劳动合同视为无效。想要进行工作调动必须员工本人在工作调动函签字确认,否则是侵权行为。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所有显失公平的条款都是违法的。
根椐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事业单位可以调动工作岗位,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且征得劳动者同意,如果调动到不适合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者可以拒绝。但在中国的事业单位,领导的决定大于劳动法,你可以去告但会无果,炒得挺热的湖北孝感法官告法院就是一例,你的付出可能得不偿失。
这需要你自己看下你的劳动合同有没有约定固定的工作岗位和地点,如没,必须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