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当初报考时是私自偷偷的报的,所在的事业单位并没有同意,这种情况下单位不给盖章是正当的。作为考生,只能向单位承认自己有过错,求得单位的原谅,进而把章给盖了。二、是政审材料填写得不准确、不正确甚至有错误,这种情况下单位不给盖章也是正当的,说明单位讲正气、讲原则。作为考生要把政审材料进行修改,让盖章单位认可。三、考生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