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嫁到广州后几年能进广州户口

2024-11-24 18:31:3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配偶有本市户口且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和登记结婚满2年可以迁入广州户口。

1、申请条件

配偶具有本市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属在校初中或高中阶段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下同)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配偶是本市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2、所需材料    

办理投靠配偶入户的,除需提供入户申请报告、合法住所证明及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件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属16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的,需提供学校证明及身份证。

(二)符合随军条件的,还需提供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出具的随军报告表。

扩展资料

程序:

1、凡符合上述入户条件需办理申请的人员,可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连同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本市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如经审核,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有疑问的,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2、经审核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公安部门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入户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如符合广东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人员,不需到公安部门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待迁出地公安机关核准迁出信息(约三个工作日内)并收到办理通知后,持入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及迁入地户口簿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参考资料:广州公安网上办事大厅-投靠配偶入户(户口市外迁入)申办

回答2: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1)配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且夫妻双方均属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 (2)配偶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可追塑到1998年),且夫妻双方均属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 (3)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技师资格,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2年的。 (4)配偶领有市残联核发的《广州市残疾证》(指一、二级残疾证)或区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2年的。 (5)夫妻双方中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的。 (6)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另一方年龄超过30周岁,结婚年限满1年的。 (7)外地农业农业户口人员与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结婚,申请来市投靠配偶入农业户口的。 (8)对不符合本条第(1)至第(7)款条件的其他投靠配偶人员,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6年的。 (9)原丈夫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本人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原丈夫的父母或仍居住在原丈夫生前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且其达到本条第(8)款规定的夫妻投靠入户结婚年限的。 (10)上述(1)至(9)项中,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其解决入户的结婚年限相应延长5年。 参考地址: http://www.gzjd.gov.cn/jindun/da08/db10/200310130036.htm 广州金盾网——审批入户条件和范围

回答3:

结婚证登记年月起计六周年就可以迁户口.带齐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溥,计生证(有没有超生),超生加6年才能办理,罚款另计,如居民户口还要失业证(有工作带医保社保证明),先去居位,再去街道,再去户口所在地(分局.派出所),同意后会给你一张迁(入.出)的证明

回答4:

夫妻投靠入户的,双方结婚满两年,有一方是广州户口的,那么另一方符合条件的,就可以通过夫妻投靠的方式来办理入户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