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在《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用户应按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和交费方式交清电费,不得拖延或拒交电费。”
各地的规定不尽一致,具体应该在供用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注明,对于居民用户,一般是不专门签订合同的,在当初你提交用电申请时,申请书的背面会有一个用电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有关电价与电费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电费违约金
用户超过规定期限交付电费时,应向供电企业交付延期付费的经济补偿费用,又称电费滞纳金。电费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是维护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的措施之一。
按期足额回收电费是供电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也是供电企业保证向用户连续供电的重要物质基础。用户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 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
如果用户不按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 将影响电力企业资金周转和用款计划的兑现,严重扰乱正常的商品交换程序。因此,用户如未按期交付电费,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世界各国对电费违约金(滞纳金)的计算方法通常是仿照银行计算利息的方式, 即按逾期日数乘以延期交付电费额, 再乘以滞纳金率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电费
抄表周期由原来的两月一抄统一调整为每月抄表是不会导致电费增加的。原“两月一抄”居民阶梯标准是两个月阶梯电量之和,现调整为“每月抄表”,则阶梯电量区间相应减半,实际执行标准不变。如:每月抄表,9、10月第一阶梯为0-260度;“两月一抄”则第一阶梯为0-520度,实际阶梯区间是一样的,只不过2个月抄一次表就把每月抄表的阶梯区间乘以2而已。调整抄表周期不会导致您电费增加,请您放心。
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一般是每月一交,具体失忆建议咨询当地企业。
可以到银行办理一个代扣款业务,到期自动从银行卡里扣取电费,用花心思记着日子跑腿了。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应付的费用。一般在规定时间内按月支付,也可委托转账代收。
义务民用电费:
50度以内含50度:0.538
50度以上至200度:0.568
200度以上:0.648
2010年12月27日
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企业自己的事情,您可以咨询当地企业,一般是每月一交
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