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上名字的问题

2024-12-14 09:29:2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现在在这种情况下有两个可以解决的办法:
1.就是现在新婚姻法规定,目前房产是你和你父亲的名字那么你可以选择的是先办理结婚手续,然后加上他的名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是可以的,如果后期你们之间产生矛盾,凭经验来讲,法院基本上上是会这样判决首付款是你的会按照当时还购房价格的首付判决给你,贷款部分和这个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的。也就是说她会分到这个部分的50%,

回答2:

房子是你家首付 你家承担贷款 你连贷款都不承担 那这个房子实际就是你父母的房子 写你的名字都是你爸妈仁慈 跟你女朋友或者老婆有啥关系? 有什么可吵的
如果写上了名字 那以后万一有问题 肯定是需要分割财产的

回答3: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能清楚,如果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你女朋友的名字,那么房屋就是你和你女朋友婚前的共同财产了。我想可以这样,和你女朋友先办结婚证,然后再把你女朋友的名字写到房产信息内,同时你父亲要保存好购房的发票等转帐信息即可。

另外还有一种非常稳妥的办法,就是婚前公证,现在这种情况很普遍,只是未雨绸缪的措施,与感情无关。

回答4:

根据你所述,你的房子目前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
如果你要在房产证上加上你女朋友也就是以后老婆的名字,如果今后产生婚姻家庭纠纷,你的老婆是有权利主张分割房产的,因为你加名字的行为可以视为赠与。
SO,如果你真的担心,那就做个婚前财产公证,如果你信任她,那加了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