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使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体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丨5m3,当直埋于高层建筑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00m 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0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当高层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燃料时’应设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并应符合下列规范:
(1 )液化石油气总储量不超过1.00m3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可与裙房贴邻建造。
(2)总储量超过1.00m3、而不超过3.00m3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应独立建造,且与高层建 筑和裙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丨0m。
(3)在总进气管道、总出气管道上应设有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4)应设有可燃气体浓度报瞥装置。
(5)电气设计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 定执行。
(6)其他要求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该考虑到如下设计细节:
(1)设计燃气房、燃气罐、燃油箱位置要远离火源,并有防火墙隔断。
(2)燃气燃油管道的设计要使用符合消防要求的金属管和管件,其走向要远离热源,不 能从热源上通过,法兰接头、管件、阀门要符合消防要求,确保密封无泄漏,并且便于检査与 检修。
(3)燃料库房要设有消防报警设施,库房内安装防爆照明灯,开关、插座要设在库房外,防止电气打火,要使库房内不见明火。
(4)燃气房建筑设计要密封,有防火墙,要设计通风装置,送、卩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 的通风设备。送风机设在单独隔开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有止冋阀时,可采用普通型的 通风设备。防止燃气泄漏外溢爆炸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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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顶必须采用A级材料;2、报警系统采用感温探测器;3、(高层)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面积按疏散人数计;5、设防排烟时,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