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和有偿两种。
无偿支持方式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
有偿支持方式包括优先股、可转债、委托贷款和股权投资。
每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
(一)无偿支持
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载体建设,重点支持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共性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以及为行业发展提供创新和公共服务的重大载体项目。
1、投资补助。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程项目、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以及重要环节、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比例上限为项目总投资的20%,总额原则不超过2000万元。
2、贷款贴息。对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以其在建设期内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为基准,给予50-100%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有偿支持
有偿支持方式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优强中小型和高成长性企业,鼓励处于产业化和新产品示范应用推广关键阶段的项目申请有偿支持方式。有偿使用资金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运作,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委托贷款、可转债、优先股、股权投资等方式予以支持。委托贷款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经营规模,且有短期(1-2年)资金需求的企业;可转债主要支持具有一定成长潜力,且有较长时期(2-3年)资金需求的企业;优先股主要支持具有较强成长潜力,需要优化股权结构,有更长时期(3年以上)资金需求的企业。股权投资重点支持处于培育期或初创期的项目,优先支持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有前期投入的项目。